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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17年度MBA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8:50

根据湖南省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和学校《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华政发[2014]45号)、《南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MB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制订评审细则。

一、MBA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王文涛    王铁骊    

副主任:谭建跃   雷振华

成  员:肖东生   刘春  邓仕杰  陈敏文  唐婷

二、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2015级、2016级、2017级以及复学的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符合条件参评各年级研究生总名单见附件1。

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缴清学杂费;

6.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学年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在评期间有2门必修课未达合格标准者。

4.在科研工作和学习实践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5.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者。

6.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停发及退还: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缴纳学杂费,停发当年学业奖学金。

2.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暂停发放学业奖学金(2015级、2016级时正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研究生暂不参评,待其复学后,下一学年度参评;2017级休学或保留学籍研究生参评学业奖学金,但不发放学业奖学金,待其复学再发放)

3.研究生提出退学、转学(转出)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者,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学业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退还。

四、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及控制比例见表1。

表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设置

等级

金额(元/生年)

比例

一等

8000

10%

二等

6000

30%

三等

4000

60%

五、评审标准

各年级奖学金评审标准见附件2、3、4。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条件、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5),上交各班委会。

2.班委会初评

各班委会根据MBA教育中心分配的名额(附件6)与评审标准,做好参评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测评,严格执行标准,客观、公正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班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7)报MBA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MBA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MBA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评审细则对各班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审核审批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人选进行审核和审定,并将确定的获奖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员。

七、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10月18日—29日

1.研究生个人申请;

2.MBA教育中心完善MBA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并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3.各班委会组织初评,将初评结果在本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及材料报MBA教育中心。

11月2日

召开MBA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各班奖学金初评结果,并公示。

11月3日前

各单位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工作部思就科。

11月8日前

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1月18日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八、工作要求

1.各班委会的班长、书记为本班学业奖学金初审初评负责人,班委员会成员为初评小组成员,请各班班委会按照中心提供的名单联系到参评学生,及时按要求提交参评材料。创新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对奖学金的评定加以监督。各班学业奖学金初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8。

2.各班委会须按照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评审工作。如有学生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各班委会应在公示期内予以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3.各班委会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评审,并要求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因往年填写研究生基本信息存在大量错误,请各班委会做汇总表时务必从附件1中筛选本班研究生名单并形成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11月2日前报送MBA教育中心,电子邮箱493029499@qq.com,请用顺丰、EMS邮寄至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南华大学MBA教育中心雷振华收、电话13875684157。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导师签名:(1)衡阳本地MBA学生必须自行联系导师,请导师亲自签名;(2)外地MBA学生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得到导师授权后,在“导师意见”栏内由学生本人代签名。

5.请班委会做好学业奖学金发放解释说明工作: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上级财政拨款和学校筹资,由于省财政只下达了秋季学期的资金,故学校今年只发50%,明年春季再发50%。

6.本评审细则的解释权归南华大学MBA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南华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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