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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关于加强“教风 学风 考风”建设实施方案
2019年06月05日 10:49  

教风、学风和考风是学院院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塑造健全人格,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中开展加强“教风、学风、考风”(以下简称“三风”)建设活动。

一、建设目标

加强学院日常管理,推动“三风”建设,以教风带学风,以考风促学风,逐步建立健全“三风”建设规章制度,督促、引导师生将主要精力投入工作和学习,形成“敬业奉献、修德育人、治学严谨”的良好教学风气;形成“勤学善思、文明修身、自强不息”的良好学习风气,形成“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客观真实”的良好考试风气,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诚信品质、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措施

(一)教风建设

1. 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 教师要认真备课,提高授课水平,并积极探索推进灵活多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将期末考试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做好学生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工作。

3. 教师原则上要在课前十分钟到达教室,提前做好教学准备。教师应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将学生出勤率、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纳入学生考核范围,引起学生对课堂表现的足够重视。

4.建立师生互动机制,各系不定期组织召开本专业学生代表座谈会,同时,任课教师每学期就所带课程与学生进行交流并征求意见,并做好交流记录存教师个人档案盒备查。

5.做好听课评价反馈工作,采取个人反馈与集中反馈相结合的方式。督导组在听课结束后及时进行个人反馈,每一个月对全院听课评价汇总后在全院教师中进行集中反馈。

(二)学风建设

1.学院领导每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讨论学风建设,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得少于8次。

2.学生上课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教室,做好听课准备,不得将食物带进教室。上课时保持肃静,不得在上课时间睡觉或谈笑喧哗;必须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接拨电话和实施一切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等。一旦巡查老师或任课教师发现课堂违纪行为,立即上报院学工室做违纪处理,同时,任课老师给予该生该门课程成绩降档处理。两次(含两次)以上课堂违纪者取消个人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3.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联系,辅导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查课,了解学生课堂纪律等课程情况,每月至少听课两次,并做好听课记录。

4.加强辅导员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对课堂表现较差和课程成绩不及格等学生,反复教育帮助无效后,辅导员要以电话、短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进。

5.加强班主任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联系,经常性向家长交流学生的在校表现。班主任认真执行南华校发(2017)64号《南华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6.分团委有组织地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班级活动,适时召开创建优良学风的主题班会、讲座、经验交流会,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

7.积极倡导并推进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建设,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学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并不得宿舍进行酗酒、赌博,不得夜不归宿,为学生在课下学习营造良好氛围。

8.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教育,引导学生从低年级开始逐渐建立就业竞争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提高择业竞争能力。

9.严格执行《管理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10.高水平运动员,按学校总体安排参加训练、比赛等活动,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成绩考核。

(三)考风建设

1.监考教师务必尽职尽责,认真按照考务要求严肃监考。院领导、辅导员加强巡考力度,监督监考教师严肃监考,全院教职工都必须有监考任务,院领导每学期监考院级考试不少于2次。

2.监考属于教学任务,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监考安排的行为,按照《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考试开考前和试卷收发过程中,老师均不得让学生接触试卷。若老师违规,则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若学生违规,则视为作弊处理。

4.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监考老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立即责令当事考生停止答卷,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后离开考场。

5.监考老师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在监考过程中如存在玩手机、聊天、串门、看书、看报等渎职行为被巡考查实或被学生举报属实者,按照《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对考试舞弊等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必须上报教务处依照《学生手册》严肃处理,及时公布以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学生干部受处分者,给予撤职处分;学生党员受处分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党内处分。

(四)学业帮扶

1.班主任对挂科2门以上的学生及时与家长沟通,辅导员对需要学籍异动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并与家长沟通。

2.学院成长辅导室对于需要学业帮扶的学生,建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一对一帮扶制度。

3.设立学风预警点,对班风学风不佳、学习不认真的学生及时予以警告。

三、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院“三风“建设工作,学院决定成立“三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中心)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下大力气狠抓此项工作。

2.深化思想认识。“三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三风”建设活动对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

3.班级学风考风要作为先进班集体评定的重要参考指标,有违纪行为的班集体取消评定资格。

4.本方案自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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