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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规定及流程
2018年06月06日 10:03  

一、发展对象基本条件

(一) 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纯正;

(二) 学习成绩优良,年度获优秀学生奖学金;

生活作风良好,自律性强;

工作积极,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

积极参加或参与校、院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

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群众基础好;

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行为;

培养考察期在一年以上;

(十) 主动按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及学习、工作、生活等相关情况;

(十 接受培养人的指导和帮助,态度认真、诚恳,进步快;

(十 参加党校培训且获得结业证书。

二、发展对象确定程序

   (一)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从中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二)党小组安排党员对重点对象进行培养考察

(三)培养考察人整理培养考察材料,提交培养考察综合报告

(四)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支委会、党小组长及相关正式党员)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五)参加学校发展对象培训。

三、党员发展程序

(一)确定发展计划

(二)整理发展对象材料

(三)报院党委预审

(四)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五)支部大会讨论,作决议

(六)报总支审批

四、支部接收新党员的会议程序

(一)发展对象发言: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本人优缺点

(二)培养考察人综合陈述: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及现实表现

(三)党员、群众对发展对象进行评议:缺点、不足及改进要求

(四)发展对象对评议做出表态

(五)表决:1、入党介绍人发表介绍意见;2、正式党员表决。

五、预备党员转正条件   

(一)认真执行《党员考核条例》相关要求,考核成绩合格;

(二)虚心接受教育培养,对支部指出的缺点和不足能积极加以改正、改进,且效果明显;

(三)预备期满一年;

(四)参加学校预备党员转正培训。

六、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和程序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二)党小组提出意见:党小组进行讨论,向支部提交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

(三)支部征求群众意见

(四)培养考察人(正式党员)向支部提交培养考察报告

(五)支委会审查:结合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群众意见及培养考察报告,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六)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作决议;

(七)报院党党委审批。

七、预备党员转正会议程序

    (一)预备党员发言:预备期一年中的表现,重点是对支部接收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中指出的缺点和不足的改正、改进情况;

(二)培养考察人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及培养考察意见;

(三)支委会意见;

(四)党员讨论、评议;

(五)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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