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要求,按照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部分专业尚有缺额: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法律(法学),拟于2019年4月10日21:00至4月11日8:00之间第三次开放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
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