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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华大学教师工作条例
2009年03月19日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为适应高等体育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强我院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各级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以保证教学、训练、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一、政治思想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服从工作分配,较好地履行现职务职责: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和关心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有高尚的师德和为教育事业奋斗的奉献精神。

二、业务方面

    高等学校的教师,首先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才能应聘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

教师的教学工作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引导学生系统地掌握科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技巧:

第二,发展学生的智力(特别是创新能力)和体力;

第三,培养学生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

第四,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应聘教师应不断地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并按上述要求履行其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助教(包括见习助教)

1、在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与训练工作,或一门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堂讨论:承担习题课、实验课、实习指导等,效果应较好。

2、对担任学科课的助教,要求担任讲课任务(但学科理论课必须通过试讲并经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才能讲授),并能编写课程进度计划。

3、助教期间(包括见习期间)应参加1—2年的实践性工作,如实验室建设、教学秘书、学生班主任工作等。研究生毕业的助教,可适当减少时间,但不得少于半年。

4、应在讲师或正、副教授的指导下,参与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等工作。做好教学辅助工作,协助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5、外语成绩通过全国外语职称统一考试:能运用计算机对文字和数掘进行处理,并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能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讲师

1、要求系统地担任一门主干课程和一门以上其他课程的讲授,负责组织与指导学生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效果良好。

2、协助正、副教授指导研究生,或负责指导进修生或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和教研室建设,承担各系、级、班的教学课程和函授课程。制定本课程的大纲计划。

3、重视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实验室工作及社会调查等活动: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担任班主任工作;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等工作。要求按学院规定完成科研任务。

4、认真完成学院、系(部)及教研室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外语成绩通过全国外语职称统一考试;借助字典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语资料。能熟练地操作计算机,能熟练地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正、副教授

1、要求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程和两门以上其他课程的讲授工作及其他教学下作,负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等,效果应优良。

2、领导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指导实验室建设和教研室建设,参加有关的科学技术活动,进行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领导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

3、培养研究生、指导进修生、进修学者或访问学者;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导师工作。

4、根据自己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积极撰写科研论文,要求按学院规定完成科研任务。

5、认真完成学院、系及教研室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6、外语成绩通过全国外语职称统一考试,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语资料。成绩通过全国外语职称统一考试,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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