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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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4年03月29日 09:1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号)有关文件教育部和湖南省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南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确保我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学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

(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针对现场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七)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八)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复试过程中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提前做好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加强对贫困地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考生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订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指导成立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复试录取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审核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统筹、协调、落实舆情监控、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电、网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学院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学院各硕士点复试录取工作专家小组

1.工商管理学位点复试小组

2.应用经济学学位点复试小组

3.公共管理学位点复试小组

4.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点复试小组

5.会计硕士(MPAcc)学位点复试小组

6.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点复试小组

7.法律硕士学位点复试小组

8.金融硕士学位点复试小组

职责: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及时将本学位授权点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

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我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考生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含调剂)分数线总分300的,总分比国家A考生控制线降20分;总分≤300总分降15单科比国家A考生控制线降5分。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按教育部通知要求进行审核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也无需网上缴纳复试费用,在开学报到时提供甲医院的体检报告

)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院将符合我校初试成绩要求的一志愿复试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公布在学院网站。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由学院根据公布的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公布在学院网站。

四、复试方式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二)学院将根据专业特点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复试工作办法、操作流程及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演练,确保参与复试录取人员掌握政策、熟悉流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学院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考生掌握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复试期间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认真组织模拟演练。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规则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分数线要求,经审核同意后可进行调剂。

2.工商管理学(120200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具体要求为:

一志愿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代码1201)、工商管理学(学科代码1202)、农林经济管理(学科代码1203)、公共管理学(学科代码1204信息资源管理(学科代码1205理论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应用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一级学科及二级学科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2024年管理学国家线要求的,可接受调剂到工商管理学(120200

3.工商管理学(120200专业以外的其他学科专业调剂需符合以下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一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英语视为相同;数学、数学、数学、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且初试成绩符合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国家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经审核同意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复试规则见学院官网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考生的第一志愿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同于我校招生简章中发布的考试科目,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科目考试大纲、学科特点等因素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各科目命题的相同或相似性,可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对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可在本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剂外,本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与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可进行相互调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生在双上线的条件下(均需达到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国家控制线)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凡调剂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硕士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

7.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研招网调剂系统

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超过12小时后学院可根据调剂考生的数量与缺额情况随时关闭调剂系统。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调剂系统开通后,学院将根据录取情况及时公布缺额专业的调剂名额与调剂的要求。

2.符合我调剂条件及教育部公布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可在学院公布调剂计划缺额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学院根据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确认复试通知

4.复试完成,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所有调剂考生保持通讯渠道畅通,被拟录取的考生在24小时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调剂专业类别与方式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我校接收部分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分数线与学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相同。具体招收专业以各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为准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专业学位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培养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接受调剂专业

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020200、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0200公共管理学专业代码120400)、金融(专业代码025100、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工商管理(全日制)(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均接受调剂考生,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届时将发布在学院主页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

六、复试时间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批进行一志愿线复试录取完毕后,再组织调剂复试。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在327-43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流程安排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公布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48开通,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48-424日,学院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调剂批次程序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七、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学院留存。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1.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4.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并签承诺书(承诺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对于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无异议)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对于在2024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5.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的件。

6.《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费缴费凭证。

8.诚信复试承诺书、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报到单

上述材料中124578项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其他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供,在不影响复试考核公平性的基础上,学院可视情况给予缓交。所有材料请务必按照要求提交。

心理健康测试

考生复试前(以复试通知要求为准)考生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心理健康状况评价参考。具体测试操作流程如下:

2024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二维码

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流程:

第一步:使用本人微信或QQ扫码登录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默认密码是123456

第二步:请考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个人资料。

第三步:点击【测试】参与测评。

第四步:测试只能做一次,不能重复施测,完成之后提交试卷,显示提交成功即可。

)体检

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入学时,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以上,入学个月内均可)上交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62号)和《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生。考生复试前通过银行或手机银行APP汇款至南华大学(不支持微信、支付宝转账):

户名:南华大学        账号:43001510064050005899

开户行:建行衡阳石鼓支行

转账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复试费+姓名+报考专业(简称),因备注的字数有限,可简短备注,如:复试费张**(经济学/会计)。考生缴费凭证提交学院审核存档未交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没来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

八、复试内容与成绩

(一)各学位点招生人数

学院拟定各学位点招生人数如下:

工商管理12020020

应用经济学(02020012

公共管理1204009

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12510082

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退役士兵计划1251001人

工商管理硕士(全日制12510026

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1252005

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12520023

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退役士兵计划1252001人

会计硕士(12530040

法律非法学)(0351019

法律(法学0351029

金融硕士02510028

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人数将根据复试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复试占比与内容

1.各硕士学位点复试占比

1学术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研究生复试占比

a专业笔试(占整个复试成绩30%

b英语能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30%);

c综合面试(占整个复试成绩40%

2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占比

a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10%

b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40%

c英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30%

d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20%,不合格不予录取)。

3法律硕士复试、金融硕士复试占比

a专业笔试(占整个复试成绩30%

b)英语能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30%

       c综合面试(占整个复试成绩40%

2复试内容

a)专业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要求考生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科目和复试大纲均已上传至学院网站

b)英语能力测试

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语听说能力。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c)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实践能力等考核。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d)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采用笔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对时事政治的认识和理解等。

e)加试。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考生不加试。

九、拟录取

(一)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3

调剂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二)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非全日制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学院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4425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六)公示

学院将每批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七)其他

   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做相应调整。

十、日程安排

    327-43日,学院组织一志愿考生复试、整理数据并上报;

    48-424日,学院组织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并上报数据;

    425日前,完成所有复试录取工作;

    5月下旬,研究生院将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

    6月中下旬,学校研招办发出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学校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复试日程安排。

十一、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面指导与领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三)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五)2024年硕士研究生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591;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

(一)学校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学院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学院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收回,重新分配。

(二)学院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招办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我校2024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凡涉及到2024年硕士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4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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