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接收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按照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的要求,我院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生参加复试的前置条件
已经获得推免资格并已经接受了我院复试通知的考生,请阅读本复试方案,准时参加复试。
二、材料与资格审查
请考生按以下要求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在2024年9月24日24:00前发到我院邮箱nhjgtj@163.com(主题格式:姓名+复试专业):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扫描件。
(5)南华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复试时间与形式
复试时间定于2024年9月28日之前,采用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具体面试环节包括:
(1)英语能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30%);
(2)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占整个复试成绩70%)。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能力*70%+英语能力测试*30%。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推免生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湖南省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关规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可获得第一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见《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六、其他问题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造假,我院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五学年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3、复试后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我院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立即确认。我院会将确认待录取的学生名单报研招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研究生院或我院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不符合条件(如体检不合格、材料造假等)的考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所有被录取到我院的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取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开学报到时请携带双证的原件以便核认。
6、推免生咨询联系方式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招生办电话:199-0747-7621,联系人:游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