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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课程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2016年01月21日 09:38  

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课程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及《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南华教〔201037号,2012年修订)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一月中旬起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课程及对象

2015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凡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均为评教对象。

二、评教主体、评教指标及评教方式

评教主体由学生、教学督导、同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四部分组成。

学生通过网上评教系统实现对本学期所修课程进行评价,评价指标统一采用网上评教系统中所列出的指标体系,评价结果由网上评教系统自动生成;教学督导、同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评教由各学院组织开展,评价指标可采用《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中各类人员指定的评价指标体系或参照制定适合本院(本专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式采用网下手工评价,结果由各学院教务办组织人员录入网上评教系统。

三、评教时间

本学期网上评教系统将于2016117日开放至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三周。要求学生在此期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在线平台进行评教工作;学院教务办组织人员将教学督导、同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评价结果录入教务管理在线网上评教系统。

四、具体要求

网上评教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为维护此项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可信度,特作如下要求:

1.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积极引导做好网上评教工作,并进行督促与检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学生评教工作的指导。

2.各位教师要正确对待评教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

3.教学督导、同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评教工作由学院组织落实。教学督导评价根据本学期学院安排组织的教学检查、听课等情况进行评价;同行教师评价由学院组织在系(教研室)内教师间互评;教学管理人员评价由学院领导、教学管理人员等对本学期开课教师进行评价。此项工作可与学生评教同时组织开展。为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所有评价工作的原始材料要有存档,学校将不定时对评教原始材料进行检查。

4.学生评教前,应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切身体会,以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态度,负责地评价本学期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情况。对于学生评教过程,授课教师无法查阅参评学生的信息,只能看到最终统计评价结果。评教过程要独立完成,既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也不要代评代填。评教时不得发布与教学无关的言论,不得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言论,评教的语言要文明、准确。

5.参与网上评教既是学生应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对学校教学工作应尽的义务。评教时一旦提交评教结果,评教信息不能再更改,所以提交评教结果前请认真核实。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要确保对所有教师的全部课程都进行评价,避免漏评。

6.由于评教数据规模大,参与学生多,网络可能会出现繁忙等待现象,通知学生合理安排上网评教时间,学生及教务办管理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工作。学生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评教,才能进行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和下学期选课,因未完成评教而造成的无法查询成绩与选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7.评教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院教务办管理人员联系,由教务办将问题汇总后与高教所/教学评估中心协商解决。

8.网上评教工作将纳入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各教学院进行考核,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

五、评教结果

1.评教结果由学生、教学督导、同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四部分评教结果组成。四部分人员在评教结果中所占权重比例分别是学生评价结果占60;教学督导评价结果占20;同行评价结果占10;教学管理人员评价结果占10。最终结果由网上评教系统根据各类人员评价结果比例自动生成。

2.各学院根据本院教师评教结果作出相应的表彰及整改工作。网上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出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与教研教改课题申报等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3.授课教师在网上评教工作结束后登录本人教务管理在线帐号可以浏览到学生评教的结果及课程综合考核结果。

4.网上评教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在教务管理在线网上评教菜单下统计、汇总、提交评教结果并按系统评教结果打印格式要求将电子文档及纸质打印稿各一份于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第四周结束前报送至高教所/教学评估中心评估室。

 

附件:

 

1.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

2.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南华教〔201037号(2012年修订))

 

 

南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学评估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

湘教发〔20097

 


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高等学校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加快建立健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激励广大高校教师牢固树立以教为本、以教为荣的职业品德观念,增强教学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现就加强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的对象

高等学校担任本、专科学生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完成学校统一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情况,即课程教学数量的考核;二是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课前准备和课后辅导等方面的情况,即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其中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是考核工作的重点。

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教学行为是否规范,教学内容是否科学严谨,教学艺术是否完美,教学方法手段是否先进,课堂纪律是否良好,教案资料是否规范完整,总体教学效果优劣等方面,同时将课前准备和课外辅导、学生的课程考试(包括试卷质量、评卷质量和成绩分布)等相关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形成课前、课中和课后的系统考核。

三、考核的方法

各高等学校要在已经开展的课堂教学督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标体系和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促进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对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应至少包括督导评课、同行教师评课、学生评课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应有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形成明确的评价结论。

高等学校每年应对教师承担的每门课程进行一次督导评课、一次同行教师评课、一次学生评课。督导评课由校级和院(系)督导机构共同承担,同行教师评课主要由院(系)或教研室负责组织。对讲授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师,应至少有一次全面考核。督导评课和教师评课应采取随机方式,学生评课则应在学期末或课程结束时集中组织。

每学年末,学校按学科组织专家,根据督导评课、教师评课、学生评课以及教学管理部门平时抽查等方面的情况,对每个教师的每门课程教学情况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总体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等级比例由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

因考核对象的直接责任导致重大教学事故的,考核结论应明确为不合格。各高校在制定的考核细则中,应对教学事故作出明确界定和处理规定。

四、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各高等学校应进一步健全校(院)、院(系)两级教学督导机构,充实督导队伍,健全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明确其职责,充分发挥它们在课程教学评价中的作用。

学校教务(质控)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制定教师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组织年度考核结果集中评审,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具体工作以院(系)为主开展。

各高校应加强对课程教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机构,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是教师年度综合考核的核心内容,考核结论应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评优、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学校的课时酬金标准应与考核等级直接挂钩。对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教师,学校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课程教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应暂停教学工作,进行整改和进修培训,达到要求的,方可重新上岗;否则,应调离教师岗位。

2010年开始,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必须合格。 申报副 教授、教授职务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必须达到良好标准。课程教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方可破格晋升教授 和副 教授职称。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结果,今后将作为参评各级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和条件。参评省级教学名师等教学奖励项目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连续为优秀等级。

六、有关要求

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已经开展的相关考核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课程教学考核方案,形成操作性强、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规定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办法、考核程序以及奖惩办法等。

各高校必须从今年起正式实施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并将课程教学考核方案于 430日前 统一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和教师工作处备案。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杨承玖;联系电话:0731-4764849。教师工作处联系人:邓仕煌;联系电话:0731-4736649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厅将在全省普通高校课堂教学抽查以及有关的教学评估工作中,加强对各高校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的督查。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普通高等学校 课程教学△ 考核 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32 印发

录入员:王拥华    校对员:杨承玖      共印70


附件2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南华教〔201037号(2012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学校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加强对教师教学过程的全面监控,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本科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教师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所有担任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1.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包括由学校安排的、在人才培养方案内的教师讲授和辅导的课程,以及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课外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的工作量考核。主要由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根据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量情况做出评价。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即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课前准备和课后辅导等方面的全面评价,其中以课堂教学质量为考核的重点。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资料是否规范完整,教学内容是否科学严谨,教学方法手段是否先进,课堂纪律是否良好,总体教学效果优劣等方面。同时将课前准备和课外辅导、学生课程考试(包括试卷质量、评卷质量和成绩分布)等相关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形成课前、课中、课后的系统考核。

3.教师的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考核,包括教学态度是否端正,教学行为是否规范,以及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方法

1.考核采取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和教学管理人员评价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评价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价占60%,同行评价占10%,教学督导评价占20%,教学管理人员评价占10%

2.学生评价采用网上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同行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和教学管理人员评价采用人工评分,然后录入网上教学质量评估系统的办法。四类人员的评价结果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得分。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见办法附表。

3.对授课两门及以上的教师,应至少有一门课程的全面考核。

四、考核等级的认定

1.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用百分制计分,得分≥90分为优秀,75分≤得分<90分为良好,60分≤得分<75分为合格,得分<60分为不合格。

2.院(部)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学校审定并由学校行文公布。

3.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本年度的教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1)依据《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学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二次或重大教学事故一次者。

2)在教学中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与行为或在教师课程教学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4.凡是符合一票否决情况的教师,由学院(部)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由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的组织和管理

1.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分校、院(部)两级进行。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具体工作以院(部)为主开展。

2.学校成立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审定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结果,研究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教学评估中心,负责整体协调和常规管理等工作。

3.各院(部)成立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本办法制定院(部)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方案,对所有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考核。办公室设在院(部)教务办,负责本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等工作。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1.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是教师年度综合考核的核心内容,考核的结论作为教师评优评奖、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出国、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与教研教改课题申报等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2.2011年开始,凡当年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必须合格。申报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等级必须达到良好或以上标准。课程教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方可破格晋升教授和副教授职称。

3.评价结果不合格教师暂停教学工作,由院(部)安排助教或培训半年以上,经试讲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经培训后仍不合格者,应调离教师岗位。

4.参评校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名师等教学奖励项目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近三年连续为优秀。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学生用)

理论课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教学态度

(20)

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仪态端庄

5

 

 

 

 

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

5

 

 

 

 

上课精神饱满,态度认真,课前准备充分

5

 

 

 

 

课外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认真负责

5

 

 

 

 

教学内容

(25)

教材和推荐的参考书适合学生学习和使用

5

 

 

 

 

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信息量适中,教学进度合理

5

 

 

 

 

内容充实,难度、深度适合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水平

5

 

 

 

 

注重知识更新,紧跟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5

 

 

 

 

注重学生提出的与教学内容相关的问题,并能及时给出解答

5

 

 

 

 

教学方法

(25)

普通话标准,语言精炼、生动、富有感染力

5

 

 

 

 

板书和示范设计合理、规范

5

 

 

 

 

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

5

 

 

 

 

讲课思路清晰,深入浅出,善于启发学生的思维,能理论联系实际

5

 

 

 

 

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5

 

 

 

 

教学效果

(30)

严格要求,到课率高,课堂纪律好

5

 

 

 

 

学习情绪饱满,积极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5

 

 

 

 

理解和掌握了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5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

5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自学能力和对本学科的兴趣得到提高

5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得到培养

5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课程内容及教学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填表说明:学生参与评教对教师改进教学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感谢您认真填写此表;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学生用)

实践课(含体育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教学态度

(20)

上课精神饱满,态度认真,备课充分,严格要求学生

5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

5

 

 

 

 

严格执行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相关器材、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5

 

 

 

 

课外辅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报告等批改认真及时

5

 

 

 

 

教学内容

(25)

严格按课程教学大纲开课

5

 

 

 

 

教师对学生课前预习情况检查到位

5

 

 

 

 

教学内容充实,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5

 

 

 

 

内容能较好地结合学科前沿,联系实际,不断更新

5

 

 

 

 

讲授或演示(示范)与学生动手操作时间分配合理

5

 

 

 

 

教学方法

(25)

教学内容讲解准确、清晰

5

 

 

 

 

演示(示范)过程规范、明了,操作熟练

5

 

 

 

 

指导认真、正确,能耐心、及时、准确地处理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5

 

 

 

 

善于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启发学生思考

5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创新能力

5

 

 

 

 

教学效果

(30)

严格要求,到课率高,课堂纪律好

5

 

 

 

 

学习情绪饱满,积极互动,课堂气氛活跃

5

 

 

 

 

操作技能掌握较好,独立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5

 

 

 

 

教学内容相关现象展示明显,结果科学合理

5

 

 

 

 

《报告》和《记录》等设计合理、规范

5

 

 

 

 

动手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与科研意识得到提高

5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课程内容及教学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填表说明:学生参与评教对教师改进教学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感谢您认真填写此表;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教学督导用)

理 论 课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学生应到    ,实到   

听课时间

 

地点

 

专家签名

 

授课章节(或内容)

 

授课内容简明记录: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教学态度

(15)

准备充分,教学资料齐全、规范。

10

 

 

 

 

讲课有激情,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5

 

 

 

 

教学内容

(30)

内容娴熟,详简得当,表达流畅。

10

 

 

 

 

知识点清晰,重点、难点突出。

10

 

 

 

 

内容充实,信息量大,时间安排合理。

5

 

 

 

 

能联系实际或反映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5

 

 

 

 

教学方法

(30)

启发学生思考和联想,给学生以创新的启迪。

15

 

 

 

 

合理、有效地运用教学媒体和教学艺术。

15

 

 

 

 

教学效果

(25)

教学基本功扎实,讲课有感染力。

15

 

 

 

 

能有效驾驭课堂秩序,并通过适当互动,调动学生学习情绪。

10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填表说明: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教学督导用)

实践课(含体育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学生应到    ,实到   

听课时间

 

地点

 

专家签名

 

授课章节(或内容)

 

授课内容简明记录: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教学态度

(15)

准备充分,相关器材、教学资料规范、齐全

10

 

 

 

 

讲课有激情,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

5

 

 

 

 

教学内容

(30)

教学内容符合实践教学大纲,重点、难点突出

10

 

 

 

 

对教学内容娴熟,运用自如。

10

 

 

 

 

能联系实际或介绍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5

 

 

 

 

讲授或演示(示范)与学生动手操作时间分配合理

5

 

 

 

 

教学方法

(30)

讲解准确、清晰,演示(示范)操作熟练、准确

15

 

 

 

 

注重联系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创新能力

15

 

 

 

 

教学效果

(25)

严格要求,到课率高,课堂纪律好。

10

 

 

 

 

学生操作技能掌握较好,能独立完成实践教学任务。

15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填表说明: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同行教师)

理论课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考核学期

        学年第     学期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教学态度

(15)

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5

 

 

 

 

备课认真,有质量较高的教案、讲稿,讲课认真,虚心征求意见并积极改进教学。

5

 

 

 

 

主持或参加课程建设,重视教学研究,并发表教研论文。

5

 

 

 

 

教学内容

(30)

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选用得当,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基本理论概念准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内容详略得当。

10

 

 

 

 

教学中能够注意吸收本学科最新成果,反映新信息。能够以科研带动教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

10

 

 

 

 

不断充实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

10

 

 

 

 

教学方法

(30)

采用启发式教学,注意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灵活,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15

 

 

 

 

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图表、教具、实物等。

15

 

 

 

 

教学效果

(25)

教学基本功扎实,讲课有感染力,学生反映好。

15

 

 

 

 

能有效调控课堂秩序,并通过适当互动,调动学生学习情绪。课堂教学具有艺术性,具有个性化。

10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签名:

                                                                            

填表说明: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同行教师)

实践课(含体育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考核学期

        学年第     学期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教学态度

(15)

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

5

 

 

 

 

备课认真,实践教学资料规范、齐全,讲课认真,虚心征求意见并积极改进教学。

5

 

 

 

 

主持或参加实践课程教学建设,重视实践教学研究,并发表教研论文。

5

 

 

 

 

教学内容

(30)

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参考书选用得当,严格执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基本概念准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内容详略得当。

10

 

 

 

 

实践教学中能够注意吸收本学科最新应用成果,能够使教学紧密联系实际,能够以科研带动教学。

10

 

 

 

 

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学习方法和研究方法。

10

 

 

 

 

教学方法

(30)

采用启发式教学,注意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灵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及应用操作能力。

15

 

 

 

 

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图表、教具、实物等。

15

 

 

 

 

教学效果

(25)

教学基本功扎实,讲课有感染力,学生反映好。

10

 

 

 

 

能有效调控课堂秩序,并通过适当互动,调动学生学习情绪。课堂教学具有艺术性,具有个性化。

10

 

 

 

 

指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比赛、竞赛等实践活动成绩优异。

5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课程教学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签名:

       

填表说明: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南华大学教师课程教学考核评价表(教学管理人员)

教师姓名

 

职称

 

教师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授课班级

 

考核学期

        学年第     学期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单项分值

评价等级

合格

不合格

1.0

0.8

0.6

0.4

工作量

(40)

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20

 

 

 

 

严格按开课计划要求,足量开出课时和课程内容。

20

 

 

 

 

教学态度

教学纪律

(60)

课堂准备充分,教学投入,教学资料(教案、讲稿等)齐全、规范。

15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认真进行课外辅导。

15

 

 

 

 

遵守教学纪律,教学秩序良好,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

15

 

 

 

 

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考试纪律,不以任何形式泄题、漏题,评卷认真、公平、合理。

15

 

 

 

 

合计得分及评价等级

 

对被考核教师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签名:

        

填表说明:对每项评价内容只能在“优”、“良”、“合格”、“不合格”中选择一项,否则评价无效,并在对应的表格填写得分,得分是单项分值与评价等级系数的乘积;合计栏为所有评价内容的合计得分;优秀为90-10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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