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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交2015届毕业生申请撤消因违纪处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限制有关材料的通知
2015年05月13日 17:09  

关于报交2015届毕业生申请撤消

因违纪处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限制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学工部确定了159名因受留校查看处分的2015届毕业生名单。根据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这批学生将被限制授予学位。但根据《南华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3)》第三条之规定(也可依据2009版《南华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四条之规定),符合该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撤消因违纪处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限制。

    请各学院在 5 31 前将附表1《申请撤消因违纪处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限制的学生情况汇总表》(除纸质之外,还需电子稿)《南华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撤销个人学位授予限制申请表》(须办理完毕)和学生的相关证明资料(获奖证书等,如为复印件,须有学院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注:该159名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名单已经学工部确认,如有相关疑问,请向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咨询并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

 

教务处

2015 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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