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学院首页  学院概况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招生就业  交流合作  校友之家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本科教育>>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5年04月03日 11:54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584号)、《南华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均可以参与项目研究工作,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是2-3年级学生;研究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参加项目的申报工作。

2申报要求

1)项目的研究内容要与专业学习联系紧密,且必须以现有的实验条件为依托。各学院必须保证实验室为项目研究的开展提供支持。

2)项目申报人和团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能在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项目研究和实验过程。

3)教师的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且不宜由学生完成的项目,不能作为学生项目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过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2015年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5)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是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项目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为扩大学生受益面,建议每团队由5人组成。

6)项目研究时间为1—3年。

7)申报材料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的要求。

3、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及《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交学院汇总。(其中附件2打印稿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附件3打印稿一式五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由于省教育厅对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因此各学院必须对学生申报项目先进行初审,并按教务处下达给各学院的指标数择优推荐到学校进行项目评审,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教务处不受理超额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及个人上报的材料。

3各学院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汇总表打印稿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并将学院的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按要求于2015417日前上交给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肖怿,同时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见附件3)的要求做好PPT(每个项目10分钟)准备。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采取项目团队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时间:428日至2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择优推荐23项项目上报湖南省教育厅。未推荐上报的项目,将择优确立南华大学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附件:

1《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

2《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3、《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开题报告》;

4、《各学院2015年度创新实验项目申报名额表》;

5《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5-3-18

附件材料请到通知公告群下载

关闭窗口

 

南华大学 教务管理在线 图书馆 就业信息网 人力资源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育部 人民网


Copyright © 2018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 湖南 衡阳 衡祁路228号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2510 邮箱:jgf@u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