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重修工作相关规定,2015年春季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重修范围为:2015年春季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非2015届毕业学生报名重修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20且课程门数不得超过5门;2015届毕业学生请参照学籍科发布的毕业生不及格情况名单报名重修。
2、报名时间:2015-01-22 8:00 至 2015-03-08 24:00。学生通过教务在线学生重修报名菜单下的重修报名进行预报名,3月9日至10日到学生所在学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学院于3月13日下午前将汇总核实后的重修报名单及发票单据交教务科。过期未报名及确认的名单作自动放弃处理,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重修报名经审核确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增报、补报或退报。
4、本次重修分为:春季学期跟班听课、夏季学期集中辅导学习、秋季学期开学时考核三个阶段。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联系(电话:8281315)。
特此通知。
教务科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