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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年05月19日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关于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及其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学院(部)、学工部、团委:

现将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准备,并将本通知张贴,把通知精神告知全体教职员工和所有学生

一、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非集中考试阶段,第11至18周,(约有150门考试课程和所有考查课程进行考核)。所有考查课程的考核必须在集中考试阶段之前完成(即18周周四,2011年6月29日),由学院安排组考和巡视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考试阶段,第18周周五至19周(2011年6月30日-7月13日,约270门考试课程进行考核)。

二、命题、制卷、组考和试卷保密

1、课程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范围为依据,试题难易度应适中,应有一定的广度、深度和区分度。

2、所有课程试卷应符合南华大学试卷格式和规范;试卷格式可在南华大学教务在线(210.43.126.30)表格下载栏内下载。

3、教学大纲、学分和课程进度大致相同的课程要尽量做到统一命题。

4、所有试卷应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报送成绩时将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交考试中心存档)。

5、本学期所有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安排。

 6、考查课程的考核一般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涉及面广的考查课程的考核可以申请由考试中心安排,请任课责任教师先报学院教务干事,教务干事汇总后报考试中心。

7、需要制卷的课程应在考前两周将试卷(含A、B卷)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交考试中心。涉及面广的大学英语类、数学、物理类、马列毛邓类以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的课程试卷必须于2011年6月15日前交到教务处考试中心,以保障及时制卷,其他所有课程考试试卷必须于2011年6月22日前报送完毕。

8、试卷报送必须A、B卷同时报送,试卷报送由教务处考试中心予以登记、统计,对迟交或报送不齐(缺B卷)者,教务处及时将情况将对外公布,并在下次教学院长会议上进行通报,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依《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南华教[2010]33号)按教学事故处理。

9、所有考核试卷在考前一天到考试中心领取。

10、试卷保密工作由课程责任教研室和学院负责。

三、考风考纪建设

本学期期末考试中将继续加强考风考纪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弘扬诚信、公正的校园氛围。其主要内容包括:

1、继续广泛开展考试法律法规学习:各学院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监考工作相关规定,学习《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南华教[2010]33号),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纪律相关规定和违反考风考纪的处罚规定;特别是学习学生手册中相关考试违纪舞弊的处罚及其后果,切实把考风考纪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2、继续采用考风考纪联合办公工作机制,以联合办公形式对出现的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及时处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考风考纪情况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3、继续坚持三级巡考制度,动员广大力量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力争形成全校关心考试的良好氛围。

4、运用高科技手段应对考试中的高科技违纪作弊:启动学校监控室对考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运用无线信号屏蔽仪阻断手机信号;运用无线耳机探测器侦测无线耳机耳塞。

5、考试违纪舞弊学生当场签订“南华大学考核违纪舞弊事实认定书”,考生拒不签字的,由两位监考老师作为证明人签字,作为处分依据。

6、继续设立无人监考荣誉考场,以班级为单位,全体同学签字同意,报各学院,各学院同意审批后报送学校考风考纪联合办公室同意后执行。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和同学对无人监考考场进行监督。无人监考荣誉考场申请请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提出,之后不再受理。

四、成绩评定与报送

1、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在平等原则下进行,以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为依据,在评卷过程中不得更改评分标准。

2、试卷评阅实行签名负责制,由多人评阅时要求流水作业。

3、试卷评阅结束后应对试卷进行分析。考试成绩异常的,应根据《关于开展试卷深度分析的通知》要求,将原始成绩和试卷深度分析表一并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统一处理。

4、成绩分布应正常。

5、体育和文艺特长生的加分由考试中心和学籍科负责。请体育部、校团委将特长生名单和已取得的成绩汇总、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第17周周五(2011年6月24日)前报考试中心。其他在国家级、省市级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训练和比赛影响了正常学习的学生请学工部负责认定、第17周周五(2011年6月24日)前报送考试中心;考试中心审核后,交由学籍科实施具体加分事宜。

6、课程考核完毕后,成绩网上报送和纸质报送相结合,即成绩通过教务在线报送后仍要求将成绩打印成三份纸质成绩单,签字并加盖学院教务章后一份留教研室,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干事、一份交学籍科。教师可以进入南华大学主页“内部服务”中的“教务管理在线(新)”报送成绩。对于网上不能报送的成绩,必须单独提供纸质成绩,以备核查认定。

7、各位教师及教研室主任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后请及时修改,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8、课程成绩网上报送详细说明公布在教务在线上。成绩报送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8281632。

9、本学期考试成绩由课程责任教师报送。教研室主任、学院(部)教学干事应时刻关注本部门成绩报送情况,对已报送的成绩及时进行审核,并催促尚未报送成绩的责任教师按时报送。

10、成绩应当在该课程考试后三天内报送。全校性公共课程由于试卷过多可以在考试后七天内报送。否则,依《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南华教[2010]33号)按教学事故处理。

11第一阶段(非集中考试阶段)所有考核成绩(含素质选修课的考核成绩)须在2011年7月2日前完成报送。

12第二阶段(集中考试周)内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应当在2011年7月13日前报送完毕(考试规模大的课程考试会尽量靠前安排)。2011年7月15日以学院为单位通过办公网公布集中考试周考试课程成绩报送情况。

13、根据《南华大学学生注册和学费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欠费未注册的学生和通过绿色通道预注册的学生,在协议确定的学费缴纳最后期限之前仍未缴清学费的,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已修课程和已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发布;请各学院在2011年6月24日以前将未注册学生报纸质和电子名单到教务处考试中心。

五、成绩查询与复核

1、成绩通过教务在线上传、教务处审核确认以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在线查询。

2、学生对于期末成绩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成绩复核必须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并在下学期第0周(教学准备周)2011年8月29日---9月2日向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递交《南华大学成绩复核申请表》申请,递交申请时以班、年级为单位,学院逾期一概不予受理。医院开设课程由学生学院以班、年级为单位递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务办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统一报送各医院.

3、成绩复核后与原成绩相比有变化的应附考试试卷复印件,责任教师在《成绩复核表》上规定的地方签名。考试中心对所有复核申请单进行登记和汇总,统计各学院和各门课程复核情况,并适时在教学院长会议上通报,成绩复核后差错面较大的,请教研室(系、实验室)查明差错原因,并出具书面说明,由学院审批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情节严重的,依《南华大学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南华教[2010]33号)按教学事故处理。

六、试卷存档

1、各学院应加强领导,切实按要求做好试卷及其相关材料的清理存档保管工作,试卷及其相关材料应存放在教研室。

2、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各学院将成绩分析汇总表及试卷存档清单交考试中心。

七、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缓考

1、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将在下学期第0周(即教学准备周)周四(2011年9月1日)开始,第0周周日(2011年9月4日)结束。学生在网上查到成绩不及格后请于2011年7月22日-8月25日在网上报名参加补考,8月25日24:00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未报名的教务处考试中心一律不在考前追加报名,凡未网上报名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视为放弃考试机会,学校不再单独安排考试。

2、违纪舞弊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只能参加重修。

3、已申请缓考的学生直接参加该课程补考,不需要在网上报名,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记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补考的缓考学生,必须写书面申请,学生学院盖章,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交由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顺延缓考机会,否则视为放弃考试机会。

4、补考、缓考安排将在第0周周二通知各学院。

八、其它

1、各学院应密切关注学生考试过程和结果,对多门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要多关心,多分析,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学生2011年7月22-8月25日报名参加补考,督促学生利用暑假搞好复习。

2、教务处学籍科在2011年7月22日在行政办公网和教务管理在线发布本次期末考试成绩,供学院和学生查询。

3、未尽事宜请参阅《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课程考核成绩管理办法》(南华校政发[2007]152号)。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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