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2019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关于开展2018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王铁骊 王文涛
副组长:李冬生 陈南岳 谭建跃 胡海波 刘保平 傅华丽
组员:赵长渝 唐云波 李萍 张俭 龙云 陈建华 管河山
吕宗澄 张革伕 陈秀梅
二、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现有师资力量、在校学生、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教务部核定本次可转专业计划人数见表1所示:
表1 教务部核定我院本次可转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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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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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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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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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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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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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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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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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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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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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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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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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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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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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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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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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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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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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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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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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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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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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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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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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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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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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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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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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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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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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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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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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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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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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专业流程
1. 转出: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到辅导员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最后统一交教务办报送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和院长签批,签批完成后再报送各学院。
2. 转入:转入学生向本院提出申请,本院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申请转入学生审查结果;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学生进行综合面试;将转入学生录取结果上报教务处进行公示。
四、转出的基本条件
符合学校《关于开展 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转专业条件。
五、接收转入的基本要求
1. 符合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中的转专业基本条件的理、工、医科专业学生;
2. 对经济、管理、法律等的相关知识具有学习热情和兴趣爱好,并已具有一定的基础;
3. 学习目的明确,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标准;
5. 没有学习过高等数学的申请者,需要加试数学(法学专业除外),加试数学合格方能进入面试流程;
6. 累计挂科超过两门的申请者不予接收;
7. 英语挂科的申请者不予接收;
8. 若修过高等数学,则高等数学挂科的申请者不予接收。
六、接收转专业的考核办法
申请转专业学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主要为面试及数学笔试(数学笔试只针对大一未修高等数学的申请者)。专家面试突出对学生思想品质、理想信念、爱国情怀、学习态度、专业兴趣与特长、心理素质和综合素养的考查。
1.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高中数学。闭卷,考试时间100分钟,总分100分。
2. 面试内容: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考官提问、学生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1)个人陈述(如个人情况、对转入专业的认知、自身学习优势/条件等);(2)回答评委提问;(3)特长/优势展示。总分10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其中个人陈述不超过2分钟。除特长/优势的佐证材料和展示工具外其他任何材料不得带入考场。
3.最终面试人员成绩按面试(100%)计算。
4.考核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接收转入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南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1份,需要学生所在学院签章;
2. 大一第一学期成绩单、特长、大学期间的获奖、学术成果、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经历等证明材料1套(面试时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审核)。
八、时间安排
1. 转专业申请时间:2019年6月17~20日(20日早上9点截止)
2. 转出资料提交地点: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14 (9:00~17:00)
3. 转入资料提交地点: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214(9:00~17:00)
4. 学院考核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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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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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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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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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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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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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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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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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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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6.20下午3:30-5:10 考试地点:MBA一楼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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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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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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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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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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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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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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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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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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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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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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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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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管主任1365734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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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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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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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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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系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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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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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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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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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与工程系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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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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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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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下午3: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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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吕主任1567328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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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加试数学成绩于6月20日晚上21:00之前挂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网站。
6. 系室于6月21日下午6:00之前汇总上报学生成绩至jgfjw119@163.com邮箱。
7. 学校审批: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批,于2019年6月下旬向全校公示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1周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九、说明
1. 在接收计划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不进行二次选拔工作。
2. 在没有特殊备注情况下,考核合格的统一转入2018级相关专业学习。
十、咨询与投诉
咨询电话:8282791(陈老师)
投诉电话:8281544(李老师)
十一、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院务会。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