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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夏、秋季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18日 17:04  

关于做好2019、秋季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2019825~97日(第1~2周)为弹性夏季学期集中教学阶段,为做好我校2019年夏、秋季学期开放实验教学工作,加强本科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实验室(中心)在夏、秋季学期开设创新实验项目或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实验(课程外)供学生选做,尤其是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承担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学院必须开设。对参与并完成创新实验项目和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最高可获得2个学分1学分/8学时)的第二课堂学分。

2、各学院2017年申报通过的开放实验课程已录入《夏季学期开放实验课程库》(附件1),拟新申报夏季学期开放实验课程的老师,认真对照附件1,新申报的课程及项目名称不能与附件1中的重复。每门新开设的实验课程必须填写《夏季学期开放实验申报表》(附件2,附表2填报完成后(其中课程代码栏先不填写)在2019621日下午1700交至教务部课务管理办公室(北校区行政办公楼305室),电子版发至谢老师(QQ313766311TEL:8281315)。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将于20196231200前在实验教学管理群和教务管理群内公布申请新开课程的审核结果及新的课程代码

3、请各课程负责人于6161200 ~ 62323:00登录“教务在线→大学生创新实验管理→创新实验开课申请”完成“创新实验开课申请”的填报,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将于626据此进行排课

4本次开放实验课程统一在“教务在线”上安排,开课时间拟集中定于弹性夏季学期12周,各实验室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秋季学期的周末进行。

5、请获得了2018年一流本科教育工程综合实验教学平台项目立项的学院,依托平台已有的资源,在夏季学期积极开设或更新开放实验项目,发挥平台项目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提高平台项目效益。

6、各学院申请开设的开放实验所需的实验耗材由指导老师在《夏季学期开放实验申报表》中申报,学生进入实验室开展创新性实验项目不收取费用,学校对开放实验室、指导教师给予课时补助。

7学院实验室(中心)做好接纳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实验研究工作。承担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和指导老师提出项目在夏季学期开展实验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场地和实验时间计划表,由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根据计划表进行统筹安排。有经费支持的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所需耗材由项目经费中支出。

8、按照教学大纲计划要求需在夏季学期开设的课程实验,各学院必须根据教学安排,依照夏季学期的教学日历确定好实验开课安排

9、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夏季学期实验室开放教学工作,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教学活动,各学院在夏季学期开设实验课程、创新实验项目和接纳学生开展项目研究的情况,作为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评估的依据和学院2020年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依据之一

10由于时间紧迫,请大家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候。

 

附件1:《夏季学期开放性实验课程库(截止2019季学期)》

附件2:《夏季学期开放实验申报表》

 

 

教务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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