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管理学院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南华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文件精神,我院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推免生接收工作。为使我院2018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推免生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8届普教本科毕业生,且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所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的资格名单推免生之列。
3)我院可授权硕士学位点均可接收推免生(以学校所发布的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要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前将个人详细简历、成绩单及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touer.0224@163.com。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南华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推免生申请程序
根据《南华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有关精神,2018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在2017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填写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南华大学,上传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费。
2.学校审核报名信息,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3.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复试名单组织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时间暂定10月底,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3、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5、南华大学2018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三、推免生复试工作
1、复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
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
2)面试
主要针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与专业综合能力、社会实践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
2、复试评分细则
复试成绩总分100。专业课笔试40分;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分;社会实践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30分。
3、录取工作
全部符合以下条件推免生方可录取。
1.经审查符合推免生接收条件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2.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总分应不低于60分。
四、推免生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省及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关规定,所有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可获得第一志愿新生奖学金以及第一年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科研经费及其它相关资助。具体见《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五、其他说明
1、推免生接收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造假,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3、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第四/五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4、推免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园
联系电话: 0734-8282791
南华大学管理学院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