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考核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各学位点按学科专业成立专家考核小组(设考核组长、秘书各1名),负责本专业研究生的考核工作。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一般由5~7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专家组成。
(二)、考核对象:已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的2017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已通过国家考试的同等学力研究生;已完成课程学习的其它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报研究生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
(三)、考核内容:个人总结与汇报、政治素养与团队精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临床实践)、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与论文进展、身心状况。
(四)、考核评价计分方式:根据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评价级别系数(优A(0.9~1.0)、良B(0.8~0.9)、中C(0.7~0.8)、差D(0.0~0.7))的积确定单项考核内容的评分,然后再汇总单项考核内容的评分及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研究生培养手册》第18页,可复印),并根据实际专家数得出每位研究生的平均综合得分。
(五)、考核程序及方法:
1.每个研究生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总结(见《研究生培养手册》第16页),并向专家组进行综合汇报,尤其是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时间5~10分钟;原则上申请下半年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需于本次开展论文中期检查并考核合格,方能在9月底提交学位论文。
2.每位专家针对考核内容及相关材料对每个研究生提问,并根据考核内容在专家评分表中打分;
3.秘书根据每位专家的打分得到每位研究生平均得分,填写到《培养手册》中,考核专家组组长签署专家综合评语;学院签署学院审核意见(见《研究生培养手册》第18页)
4.统计各单位研究生综合平均得分,并进行统计分析与原因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整改措施,尤其是对没有参加考核及考核评语为差(D)的研究生提出处理意见;
5.考核结束,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到学院的材料:
(1)各学位点研究生教育中期考核总结报告一份(电子);
(2)《南华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专家考核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考核结束后请各学生专业负责人务必要学位点负责老师及时将考核成绩填入培养手册
二、研究生教育中期考核处理办法
考核结果为优秀(A)的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由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重新考核工作,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但推迟毕业,且硕士学位论文列入答辩前双盲评审行列,并承担推迟所发生的一切培养成本费用;重新考核不合格者,按南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1:南华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专家考核汇总表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