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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0年07月15日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4号),经省委同意,现就推进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
1,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提升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破解难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学习型湖南”建设的根本举措,是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根本保证。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全省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以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为重要途径,树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学习理念,拓展与目标需求相统一的学习内容,探索与组织特征相一致的学习方式,实施与学习要求相配套的组织领导,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促进我省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3,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紧密结合起来,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与推进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全省学习型社会建设;与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我省党的建设基本经验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
4,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目标。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着力推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在新的更高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上求创新上水平,在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上求创新上水平,在优化党员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干部创新能力上求创新上水平。
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学习内容
1,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历史,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课堂、进网络、进头脑。
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继续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把全省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
3,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全社会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界限”。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的优良传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继承和发扬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带头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4,学习掌握实现富民强省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实现富民强省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法律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特别要结合科学发展观在湖南的认识与实践,学习掌握好省委和省政府“一化三基”、“两个转变”、“三个强省”、“四条底线”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掌握好建设“两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等新知识新技能,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5,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既要向书本学习,又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要深入改革发展生动实践,加强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集中民意,不断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要认真总结好我省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认识成果和实践成果,不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善于学习借鉴外地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有机地运用到我省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实际中去。要认清大势、把握趋势,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方法途径
1,创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坚持运用好过去组织学习的有效做法,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领导干部”活动,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题调研制度、理论务虚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和理论学习考试制度,设立中心组学习示范点。加强和改进研讨和专题调研,按照学习好、研究透、转化快的要求,以总结科学发展观在湖南的认识与实践为重点,围绕科学跨越、富民强省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推动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进入部门工作、进入大众视野。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倡导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改进专题讲座、报告会、专题电视片、教学片等方式,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手段,鼓励和支持参加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
2,完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途径。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三湘读书月”、社科普及月、党员干部大课堂等系列活动,在全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活动,开展评选学习型党员、学习型领导干部活动,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3,拓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阵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社科研究机构、广播电视大学以及部门和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努力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利用好湘潮讲坛、为民论坛等电视、广播理论节目,推进理论学习走向媒体、走进大众。成立湖南省干部学习促进会,发挥学术团体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中的作用。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学习教育网络建设。进一步增强网络的学习引导功能。加强数字图书馆、数字出版物等教育平台建设。抓好基层组织的学习,以党支部为学习型党组织的基本单位。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学习的投入,加强基层组织开展学习的活动场所建设,积极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基层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切实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任务落实到基层。
4,健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制度。总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理论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等,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每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省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30天,市、县级领导干部不少于60天,领导干部每年要撰写1-2篇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尝试推广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主题教育制度、学习成果转化制度。
四、切实加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组织领导
1,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研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省农办、省委党校、省委讲师团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各市州、县市区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定专门机构落实。
2,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抓紧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委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落实抓学习、促学习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宣传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同时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努力形成浓厚学习氛围。组织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其他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3,以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切实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省形成良好学习风气。
4,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和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上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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