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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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新闻报道审核制度(暂行)
2018年06月04日 11:25  

为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学院新闻报道宣传工作,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王文涛  

副组长:党委宣传委员赵长渝  

 :学院二级网站管理员周荔、学院通讯员张璇(兼教工网络评论员)、李萍、熊娟  

网络舆情管理员:唐云波  

二、责任分工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探讨和督查学院对外宣传工作,下达对外宣传任务。周荔负责技术、张璇负责学院各项工作及本科生组稿、李萍主要负责教学科研组稿、熊娟主要负责研究生组稿。  

三、审批程序  

1.各系(室)教工所提供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须经过所在党支部书记或系室主任审核,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以及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化,审核后交由学院分管通讯员审核发布。党委宣传委员赵长渝可直接向学院二级网站管理员周荔发稿。  

2.本科生和研究生所提供的新闻稿件以及所采集的新闻资料,必须分别经过张璇、熊娟审核,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以及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的规范化后发布。  

3.学院通讯员发往职能部门和南华大学新闻网等院网以外的稿件须经学院党委宣传委员赵长渝和党委书记王文涛以及校党委宣传部门审核,检查无误后上传。学生活动报道由张璇审核后直接发往校宣传部。  

4.有关学院重大事件的稿件须经学院党委宣传委员赵长渝初审,党委书记王文涛或相关部门最终审核。  

5.学院二级网站由党务、院务、教学、科研、学工等部分组成,内容应当及时更新,学院各部门将需要更新的内容分别提交给管理员、通讯员审核,必要时提交党委审核后上传更新发布。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党委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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