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共管理学位点决定,MPA教育中心于2024年6月28日举行2022级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研究生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MPA教育中心。
(二)、考核对象:已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的202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报MPA教育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
(三)、考核内容:个人总结与汇报、政治素养与团队精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与论文进展、身心状况。(见《研究生培养手册》第16-17页)
(四)、考核评价计分方式:根据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评价级别系数(优A(0.9~1.0)、良B(0.8~0.9)、中C(0.7~0.8)、差D(0.0~0.7))确定单项考核内容的评分(评分标准见《研究生培养手册》第18页),并根据实际专家数得出每位研究生的平均综合得分。
(五)、考核程序及注意事项:
1.务必事先经得自己导师同意后(届时向MPA中心提交导师同意的聊天记录或《个人总结》导师意见栏亲笔签名),才能向MPA教育中心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2.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学位论文及《个人总结》的电子档提交MPA教育中心。每位研究生必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总结》,向专家组综合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是否挂科等情况。
3.每位专家针对考核内容及相关材料对每个研究生打分;学位点根据每位专家的打分核算每位研究生平均得分。
4.考核结束,第一时间主动向自己导师汇报考核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学位论文。
5.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以班级为单位,将学位论文及个人总结等相关材料的纸质档提交MPA教育中心处存档。
二、研究生教育中期考核处理办法
考核结果为优秀(A)的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由学位点在三个月内进行重新考核,重新考核通过者,继续攻读相应学位;重新考核不合格者,按南华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推迟毕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