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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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南华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四平、王铁骊

副组长:刘文君

成员:刘萌芽、廖迎春

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方案,并于3月18日前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小组,下达分科学专业招生计划

3)负责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审批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2.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小组

组长:刘文君

副组长:刘萌芽、廖迎春

成员:陈建华、谢荷锋、易永锡、胡海波、管河山、陈敏文、陈秀梅、熊娟、李萍

办公室主任:陈敏文(兼)

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工作政策咨询

(2)组织确定调剂名单,并组织调剂学生来本学院复试

3.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刘文君

副组长:刘萌芽、廖迎春

成员:陈建华、谢荷锋、易永锡、胡海波、管河山、张晟、陈敏文、陈秀梅、熊娟、李萍

办公室主任:陈敏文(兼)

职责:

1)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2)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3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提交上报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审核。

4.学院各硕士点复试小组(参加专业复试的老师不能少于5人)

(1)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硕士(项目管理)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陈建华;

(2)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学)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谢荷锋

(3)应用经济学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易永锡;

(4)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硕士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胡海波;

(5)金融硕士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人:管河山;

(6)英语口语及英语听力测试小组,负责人:张晟。

职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考生考察评价标准。

二、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

1复试阶段总体安排2015323---410日 

第一批复试(323- 327日):一志愿上线考生与部分生源不足专业调剂考生。

第二批复试(初定330 - 410日):调剂考生。

2.第一批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2015323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考生凭报到单到招生院系报到验证,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顺序装订)、政审表、考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加试科目由招生学院自行确定,要求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4)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图书馆或经济管理学院)和体检(医疗中心)

5)考生复试通过后,并且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到南华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办理拟录取手续。其中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能办理拟录取手续。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632717:30前,将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研究生处招生办。

3.复试流程注意事项

1)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可实行差额复试。

2)第二批按第一批类似流程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位点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见附件),研究生处招生办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调剂工作

(一)校内调剂

1所有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原则上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内调剂:为简化工作流程,各学院或医院可根据有关规定及考生本人申请要求,在本学院或医院内部相近专业方向进行调整参加复试。

3)学院间调剂。41日(参加第一轮复试)和412日(参加第二轮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在经调出学院和调进学院同意后,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按照拟调剂学院的安排参加复试,不得同时向多个学院或者专业申请校内调剂,一经发现同时被多个学院或专业拟录取,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4凡第一志愿上线校内调剂考生均不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填写调剂信息。

(二)校外调剂

1、调剂规则

1)校外调剂工作必须在网上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管理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考生由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上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且满足本校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基本要求参加复试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凡欲调剂到我校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还必须满足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方能调入(即大专毕业5年以上,本科毕业3年以上,硕士毕业2年以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2、调剂程序

1)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学院及专业。

2)我校根据专业余缺情况择优调剂。对复核我校复试要求的考试,招生学院通过调剂系统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3)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查看复试通知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并注意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复试安排。

4)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学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我校可随时取消“待录取”;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学院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他单位“待录取”,

5)考生在网上确认待录取后,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四、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助政策

1、研究生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及南华大学研究生收费文件执行。

2、新生奖励标准。

1)第一志愿硕士生奖励标准

经济学、管理学(不含MBA、MPAcc)等门类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8000/生

2)调剂硕士生奖励标准

经济学(含金融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术型)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3、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按上级有关文件及南华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有关规定执行,其资助类别如下。

除新生奖外,凡2015年所录取新生其它奖助政策均按南华大学《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南华政发〔2014〕45号)执行。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设置

等级

金额(元/生年)

比例

入学当年

从二年级起

一等

8000

10%

20%

二等

6000

30%

30%

三等

4000

60%

40%

 

(3)、研究生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4)、“三助”岗位津贴。由学校设立,政治思想优良、责任心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可申请“三助”岗位,并通过工作获得岗位津贴。

1)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博士生助教岗位津贴为25元/每教学时,硕士生助教岗位津贴为20元/每教学时。 

2)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负责支付助研津贴,全职岗位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生•月,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3)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300元/生·月。

(4)、困难补助金。主要用于救助遭遇特殊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缓解研究生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临时性困难补助的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特别困难补助的一般标准为1000—1500元。

(5)、其它待遇。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学校设立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凭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在没有完成交费之前,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其后再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途径完成相关事宜。

五、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4、政审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六、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专业型占30%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专业型占50%

3、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学术型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专业型占20%)

七、拟录取

1.复试通过、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必须到研招办办理拟录取手续。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队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 初试总分/a×(50)%+复试成绩×(5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3

5.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其中学术型指标可用作专业型计划指标,但专业型计划指标不能用作学术型指标

6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各学院须将复试相关信息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304;电子邮箱:12095569@qq.com

九、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1、复试完成后各学位点负责归档下述材料。

1)南华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2)南华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申请表;

3)南华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4)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及英语口试录音;英语口试录音磁带及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自行保留存档)

5)南华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录取结束后,于6月初统一到研招办加盖公章,并带回各学院保存);

6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2、复试完成后将《南华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提交到研招办。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318

2015-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