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做好经济管理学院MPAcc(会计专硕)复试工作,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MPAcc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MPAcc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院MPAcc招生工作方案,并于3月25日前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指导成立MPAcc复试工作小组,下达MPAcc专业招生计划;
(3)负责协调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必要时及时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审批MPAcc复试录取结果,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2.学院MPAcc复试工作小组
职责:
(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
(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
(3)负责组织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工作政策咨询;
(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
(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提交上报拟录取结果,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MPAcc复试小组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并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批。
4.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督查工作小组
职责:负责监督、检查MPAcc复试录取全过程工作,同时加强巡视,规范和监督复试过程,并负责陪同上级主管部门的巡视与督查工作。
二、复试时间及工作流程
1、复试时间安排:2017年3月30日—4月1日
3月30日上午8:30—12:00报到。
3月31日下午14:30—16:30(专业课笔试)
3月31日下午16:30—17:0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地点:南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具体地点请于考试前查看具体安排)
综合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间:
3月30日下午14:30—18:00;
3月30日晚上19:00—22:00;
3月31日上午8:30—12:00
地点:南华大学MBA教育中心(具体地点请于考试前查看具体安排)
2、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2017年3月30日上午8:30—12:00,考生及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到学院教务办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等信息,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考生凭报到单到我院教务办报到验证,提交A4纸复印件1份(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基本情况登记表+政审表等顺序装订),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考生签订学习方式承诺书。
(4)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加试科目由学院自行确定,要求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5)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
(6)拟录取: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算完成复试程序。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3、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政审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复试流程注意事项:
(1)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公布,实行差额复试。
(2)学校如有追加计划,按本复试方案执行。
(3)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做好材料归档工作,2017年教育部要求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湖南省考试院和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复试内容
复试总成绩100分。
复试内容要求:
按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政治理论课考试、专业综合笔试、面试,其分值比例如下:
1、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10%);
2、政治理论课考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10%);
3、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综合考试(40%);
4、面试( 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四、拟录取
1、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各自的招生计划分开录取,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总成绩相同将按初试、笔试、综合面试顺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5、学院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计划招生数。
6、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经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8、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10、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17年5月1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院督查小组负责对本院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存在违纪违规现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5、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304;电子邮箱:nhdxyzb@163.com。
六、新政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1、定义: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招生:相同的入学考试,相同的复试录取标准。
3、培养:同一质量标准。
4、学历学位证书:两者达到毕业要求时,均发放毕业证书(唯一区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中会标注“非全日制”);两者获得学位时,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相同;两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两者均实行3年制学制,最长学习年限均不超过5年。
6、两者均需交纳学费,均可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就业时均可发派遣证。
7、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符合享受奖、助学金条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国家及学校(含导师)奖助学金;但非全日制研究生无论是否转户口和档案到学校均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学金,可向学校申请安排住宿。
8、非全日制的具体课程学习形式:
由考生在复试时根据所在学院的要求进行选择,并由学院审核确定,并在复试后告知考生。具体课程学习形式有:
(1)脱产上课: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脱产上课学习。
(2)集中上课: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安排合适时间集中上课学习。
(3)适时上课:不能集中上课或脱产上课者,根据全日制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安排,适时选课,在开课的时段里进行学习。
9、录取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及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学习方式”。
10、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省物价局还未确定,暂按全日制专业收费标准进行第一年学费的收缴,如湖南省有新的文件规定,则按新标准执行,第一年已收缴学费按照新标准多退少补。
七、其他注意事项
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存档(保存1年)。在复试组织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流程,避免出现复试导师迟到,随意接听电话,材料散乱等情况,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为考生提供良好的复试环境,提高复试录取结果的准确度和公信力。
八、材料归档与提交工作
1、复试完成后学院归档以下材料:
1)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汇总表;
2)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校内调剂申请表;
3)南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录取政审表;
4)笔试及面试相关材料;(复试时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须存盘上交研招办备份,其它笔试试卷、面试材料请各学科专业自行保留存档)
5)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录取结束后,于6月初统一到研招办加盖公章,并带回学院保存);
6)复试专家公正承诺书;
7)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
8)校内调剂汇总表;
9)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完成后学院将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档、录取意见汇总表及拟录取考生复试报到单提交到研招办。
附件【复试相关表格.doc】已下载527次
附件【2017年拟录取研究生注意事项通知.doc】已下载311次
附件【修改地址格式.xls】已下载146次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3月27日